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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于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年报显示,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0.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3%;归母净利润-7,295.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4.3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8,326.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6.03%。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6.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归母净利润-2,319.02万元,亏损同比增加46.7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5万元,亏损同比增加56.27%。同时,公司年营业成本为4,323.40万元,同比增加40.09%,第一季度营业成本为733.63万元,同比下降26.03%,最近一年一期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均不一致。公司是应用性能管理服务提供商,主要为企业级客户提供应用性能监测服务、销售应用性能监测软件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请公司:

(1)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仔细核实是否存在应扣未扣的情形。

(2)区分不同产品/收入来源区域,补充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以及较上年度变动情况,对于相关变动幅度较大的,请说明原因;

(3)说明营业成本的具体构成,以及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4)补充披露合并口径下公司前十名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业务类型、是否属于关联方等信息,并说明是否存在近三年前十大客户集中度的变化及其原因,是否存在大客户流失的情况;

(5)补充披露合并口径下公司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内容、是否属于关联方等信息,并说明近三年前十名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6)结合行业趋势、公司经营、上下游变化及主要产品竞争对手的业绩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与行业整体业绩变化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一、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仔细核实是否存在应扣未扣的情形。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年度,公司形成收入的业务类型包括监测服务、软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系统集成及其他,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APM产品与服务密切相关,且与上期业务类型无变化。公司针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年营业收入明细表进行逐项核对,年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亦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不存在营业收入应扣未扣的情形。



二、区分不同产品/收入来源区域,补充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以及较上年度变动情况,对于相关变动幅度较大的,请说明原因

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分为监测服务、软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系统集成和其他,按照来源区域可分为境外及境内,具体分析如下:

年,监测服务收入为8,183.0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0.35%,变动较小;监测服务成本为2,539.6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1.76%,主要是该业务成本中的网络运营成本、服务费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所致,导致年监测服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5.46个百分点。网络运营成本增加是由于业务波动所致,而服务费增加是由于客户所需的产品及平台测试需求增长所致,具体增长原因详见本题之“三/(二)网络运营成本”及“三/(三)其他成本”。

软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包括三类细分业务,第一类业务为无需外采软件模块的软件销售业务;第二类业务为通过外采软件功能模块组合销售的软件销售业务,如公司NPM产品对外采购数据采集模块,并与公司自研的数据处理及分析软件组合销售;第三类是基于软件产品定制化开发的技术开发服务业务。

年,软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收入为2,936.73万元,整体较上年度下降27.56%,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第一类业务收入降幅较大所致,此类业务收入为1,842.17万元,较上年下降51.85%,一方面该类业务客户一般会结合自身需求进行不定期采购,因此采购金额在各年度存在波动;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相关行业客户自身业务扩容速度放缓,如影音、游戏等客户,导致采购量减少;此外,疫情反复亦有一定负面影响。

年,软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成本金额合计较上年度增长103.17%,主要是第二类业务所对应的外采软件成本及第三类业务所对应的人工成本随其收入增长而有所增长。其中,第二类业务收入为283.7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97.85%,其所对应的软件成本为181.74万元,较上年增长146.25%;第三类业务收入为810.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52.58%,其所需的人工成本为206.77万元,较上年增长408.04%。

年,系统集成收入为1,311.1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0.84%,主要是该业务以NPM产品为主,公司有效地利用NPM和APM产品的协同效应,该业务需求进一步增加,收入呈增长态势,同时系统集成成本也随之增长。

年,系统集成毛利率为34.60%,较上年同期下降6.13个百分点,主要是年,公司与国家电网旗下子公司签订的系统集成合同金额重大,且涉及产品技术较为复杂,导致项目毛利率较高,提升了年系统集成业务整体的毛利率。剔除上述单一重大项目的影响后,年系统集成毛利率降至34.19%,与年毛利率基本持平。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维保服务、适配等。年,其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6.61%,占比相对较小,该业务线对公司营业收入及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亦较小。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主要来自境内,境内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高于99%,境内成本占总成本比例100%。关于年度公司境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详见本题之“二/(一)区分不同业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分析”。

由上表可知,年,公司营业成本主要包含人工成本、软件及硬件成本、网络运营成本、会员监测成本等,变动较大的营业成本及其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新业务,并采购部分软件功能模块、或硬件服务器组件与公司产品组合后进行销售。年,公司外采软件及硬件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74.69%,主要是此类成本所对应的相关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3.66%,导致软件及硬件成本随之变动。年,软件及硬件采购成本与其相应的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

年,公司网络运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5.65%,一方面公司为了增强自身产品平台的大数据计算能力,公司数据中心的服务器托管费用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年12月末公司APM产品首次入驻云生态平台,并与阿里云及腾讯云逐渐建立合作关系,在前期产品平台的调配、测试过程中,为保持数据的连通性公司年初搭建了阿里云及腾讯云专属数据云专线,导致年度网络运营成本增加。

年,其他成本主要包含服务费、办公费、房租及差旅费等各项杂费。年度,其他成本较上年增长193.36%,主要系新增云生态合作等业务所需的测试服务费增加所致。测试服务主要取决于客户及业务的需求,其金额波动具有商业合理性。



四、补充披露合并口径下公司前十名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业务类型、是否属于关联方等信息,并说明是否存在近三年前十大客户集中度的变化及其原因,是否存在大客户流失的情况;

注:年,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对股权的收购,公司两大客户腾讯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但为保持报告期内两大主要客户腾讯和收入数据横向及纵向的可比性,仍保持与以前口径一致,不合并计算收入金额,下同。

年度至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收入分别为7,977.94万元、5,780.10万元、5,389.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49%、41.63%及40.49%,其中,年和年前十大客户集中度与年相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华为、百度等客户由于自身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及需求等原因减少采购金额。

年至年,公司前十大客户主要包括华为、腾讯、平安集团、百度、中信银行、东方证券、光大集团、猎豹、国泰君安等知名企业,与公司已形成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近三年来,前十大客户中仅有一家客户“南京苏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流失,具体原因为年度苏宁加大电商系统运维的投入,而年苏宁因为自身经营情况,缩减预算,未继续进行相关产品的采购。

综上,近三年来,公司前十大主要客户大部分均持续与公司合作,大客户流失情况较少。未来,公司一方面将积极维护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深入挖掘新需求;另一方面将不断开拓新客户,从而防范大客户流失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补充披露合并口径下公司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内容、是否属于关联方等信息,并说明近三年前十名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年,合并口径下公司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内容、关联方情况等信息如下表:

年度,公司综合价格、后续服务、付款周期等多种因素,新增中州伟业作为服务器等硬件的供应商。年,公司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向云集智造、广东乐维采购了故障溯源软件产品、监控平台等软件产品。年,公司向智维盈讯采购了NPM产品的数据采集模块,与公司自研NPM产品组合进行软件销售;公司综合价格、后续服务、付款周期等多种因素,新增铠沙世纪为服务器等硬件供应商;公司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向北京泰旭、共致开源采购了运维监控软件、数据存储软件等软件产品。



六、结合行业趋势、公司经营、上下游变化及主要产品竞争对手的业绩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与行业整体业绩变化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小幅下降,降幅为4.13%,主要系互联网相关行业客户收入下降,传统行业客户收入增长未达预期,部分产品单价下滑,加之疫情反复亦存在一定影响。

年度,公司净利润大幅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人员规模大幅扩张,职工薪酬以及与人员相关的成本费用涨幅较大所致。随着年国务院提出“互联网 ”和“中国制造”,传统行业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公司为了抓住这一市场机遇,一方面大力建设营销网络体系,招募大量专业营销人才,加大向传统行业的渗透力度;另一方面,不断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技术竞争力,为抢占传统行业市场先机打下技术基础。

综上,年公司业绩大幅亏损主要系人力成本较上年度大幅增长所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有商业合理性。

目前,公司是APM行业内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其同行业公司包括基调网络、蓝海讯通、云智慧和飞思达科技。基调网络和蓝海讯通已分别于年8月和年1月从新三板摘牌,云智慧为非上市公司,年度及年度均未公开披露财务数据。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仅结合港股上市公司飞思达科技的业绩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年,飞思达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小幅下降,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双方经营策略及客户结构不同所致,飞思达科技专注于电信运营商领域,而公司则面向所有具有数字化业务的企业级大客户。

根据飞思达科技年年报显示,其主要客户为国内某国有电信运营商集团共同控制的多家省级附属公司,来源于该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76.51%。而近年来随着运营商业务,特别是5G业务的普及,飞思达科技研发的与之相关的新产品线得到快速推广,飞思达科技经营业绩亦随之稳步增长。

而公司客户主要为互联网相关行业及各类传统行业,年度收入占比分别为48.29%及51.71%。近年来,部分互联网相关行业客户由于自身经营情况及行业波动等原因减少了采购,而传统行业开拓进程缓慢,导致公司年营业收入略有下滑,与飞思达科技收入的变动趋势不一致。

年,飞思达科技的净利润呈上升趋势,而公司净利润为亏损状态,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双方的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不同所致。

公司产品及服务面向所有具有数字化业务的企业级大客户,为了抓住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关键软件国产化等良好市场机遇,公司全面扩大人员规模、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导致公司年末较上年期末员工人数增加了155人,人力成本大幅增长,净利润因此出现大幅亏损。而根据飞思达科技年报显示,年末,其职工人数较上年同期仅增加了28人,人员规模较为稳定。



1、获取了公司出具的年年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计师出具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的相关要求检查公司是否存在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营业收入扣除的情形,检查公司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扣除情形;



2、获取公司年及上年同期按业务类型及区域划分的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按不同业务类型、区域划分的收入、成本、毛利率的变动情况是否合理;



3、获取年及上年同期的成本构成明细表,核查成本变动是否异常,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是否合理;



5、获取公司年度合并口径下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名单,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交叉核对,核实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了解分析其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6、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年度公司的营销策略、营业收入下滑及业绩亏损的原因;



7、查阅飞思达科技的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与可比公司飞思达科技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与飞思达科技相关财务数据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公司已按照不同业务类型及来源区域,补充披露了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以及较上年度变动情况,上述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



4、公司已补充披露了年度合并口径下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近三年公司前十大客户集中度的变化以及客户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5、公司已补充披露年度合并口径下前十名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近三年前十名供应商存在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



6、年度,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年度,公司与可比公司飞思达科技收入、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双方的客户群体、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不一致,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1、针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内容,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检查公司销售明细表,并与文件规定的营业收入扣除项目进行逐一核对;



2、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设计,并针对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测试;



3、查阅检查公司销售明细表、销售合同以及各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明细表;对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合同价款的确定政策,报告期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4、获取并核查了近三年内合并口径下前十大客户的销售合同、发票、银行回款单据、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将上述资料的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业务类型等进行交叉比对;



5、获取并核查了近三年内合并口径下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发票、银行回款单据、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将上述资料的供应商名称、销售金额、业务类型等进行交叉比对;



7、检查公司会员积分平台产生的会员积分数据与财务入账金额是否一致,检查VPS、IDC是否按照合同金额进行归集成本,检查运维人员工资归集是否准确,关注成本结转情况是否准确。



8、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与主营业务成本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9、检查主营业务成本的内容和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复核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的正确性。

10、对本期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选取样本,检查其支持性文件,确定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上述公司回复中有关营业收入扣除、分产品/收入来源区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营业成本构成、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趋势不一致、近三年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情况、近三年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与我们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相关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博睿数据与同行业公司业绩走势不存在重大差异。

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4,874.71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2.64%,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79.22%。同期,公司财务费用为-929.99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同比增长57.27%。

请公司:

(1)补充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2)补充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3)补充说明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关系。如不匹配,请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受限的货币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履约保证金,除上述履约保证金外,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潜在安排。



二、补充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截至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管理方联合或者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公司年四个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4,710.92万元、16,298.86万元、63,247.12万元、66,636.89万元,自第三季度开始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于年8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共到账募集资金净额65,025.67万元。年度,公司季度平均货币资金余额为40,223.45万元,利息收入为593.30万元,综合平均利率水平为1.48%。

公司年四个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4,764.65万元、69,335.64万元、66,404.95万元、64,874.71万元。年度,公司季度平均货币资金余额为66,344.99万元,利息收入为950.22万元,综合平均利率水平为1.43%。

综上所述,公司年和年综合平均利率水平为1.43%和1.48%,近两年处于同一水平,且符合市场利率水平,利息收入合理,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1、截至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除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履约保证金外,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2、截至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2、审计人员在企业人员陪同下到基本存款账户打印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结算信息进行核对,并结合其他相关细节测试,关注交易相关单据中被审计单位的收(付)款银行账户是否均包含在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内;



3、实施银行存款程序,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通过函证中心寄发函证,保持对函证过程的控制;



4、审计人员亲往银行获取对账单,并对获取过程保持控制,将获取的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发生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



5、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计算年、年季度货币资金平均余额,并测算两年综合平均利率,并分析其合理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上述公司回复中有关货币资金除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履约保证金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以及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关系,与我们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相关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

年报显示,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6,845.9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8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0.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3%,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上升。同时,公司近三年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40%、51.79%、64.20%,占比持续上升。从账龄分析,年期末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30.52%,占比较高且较上年期末上升6.04个百分点。

请公司:

(1)补充披露合并口径下,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的名称、账龄、交易金额、产品类型、坏账准备余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2)补充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不断上升的原因,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况;

(3)补充披露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主要相对方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补充披露合并口径下,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的名称、账龄、交易金额、产品类型、坏账准备余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年,公司合并口径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的余额为3,508.9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41.06%,其中,账龄组合未逾期及逾期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2,884.66万元,占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余额的比例为82.21%,逾期1-2年应收账款余额299.21万元,占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余额的比例为8.53%,逾期2-3年应收账款余额325.06万元,占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余额的比例为9.26%。截至年4月30日,合并口径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的期后回款金额为1,456.99万元,回款比例为41.52%。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共计提坏账准备为482.64万元,计提比例为13.75%。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充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不断上升的原因,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况。

年末、年末及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3.40%、51.79%及64.20%,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主要是因为近两年来,公司部分客户付款流程较长、部分客户受疫情影响回款进度延后或者因自身原因回款情况较差,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

年、年及年公司与上述客户签订的多份合同由于合同类型、产品及业务类型、计费方式、付款方式等均有所不同,实行的信用政策亦不相同。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整体较为稳定,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更,亦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限以促进销售的情况。



三、补充披露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主要相对方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年末,公司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合计5,936.87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69.48%,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合计2,608.30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30.52%,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分布在1年以内。

年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均为向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未结清的尾款,形成原因主要是部分客户款项尚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部分客户付款流程较长、部分客户受疫情影响或者因自身经营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回款;其中,以账龄在1-2年的应收账款为主,占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54.1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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