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册制如何注册网站平台


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1]

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2]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3]4月10日,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企业正式登陆A股。[4]

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3]

注册制年1月15日,从证监会获悉,年,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力度空前,以“证监法网”行动为抓手,全年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余元,超过此前十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案件查处数量持续攀升,查处周期大幅缩短,罚没力度明显增长,震慑效应明显。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年,随着监管转型的持续推进,特别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出,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配套措施将及时跟进,证监会将持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始终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切实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邓舸表示,年,围绕稽查执法这一基本职责与核心工作,中国证监会以监管转型为引领,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为重点,以“证监法网”行动为抓手,以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高频率、高强度持续分类分批打击典型、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稽查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较大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市场效果。总体上看,稽查执法已经成为证监会依法治市的最直观、最有力的保障,增强监管市场威慑力和公信力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也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最坚实、最稳固的后盾,以及促进、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最有力的推手。

统计显示,年全年,证监会系统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723件,较上年增长明显,新增立案案件共计345件,同比增长68%;新增涉外案件139起,同比增长28%;办结立案案件334件,同比增长54%。立案案件调查周期平均为86天,较上年减少40天。累计对288名涉嫌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共计37.51亿元,金额为历年之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5件,通报犯罪线索50余起。移交处罚审理案件273件,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

据邓舸介绍,年传统类型案件数量维持高位,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查处向多类型扩展。去年,证监会继续对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保持高压态势,立案调查共计85起,对超比例持股立案调查53起,案件数量维持高位。积极践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执法理念,不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打击力度,对信息披露违规及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共计61起,占比18%,同比增长53%。针对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惩处操纵市场案件,立案调查共计71起,案件数量创下近三年来新高,占比达到21%,同比增长373%,其中又以信息操纵、滥用程序化交易操纵、滥用融资融券操纵等新型操纵案件为重点。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非法咨询立案调查24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首次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证券公司新三板违规开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等类型案件纳入执法视野,并积极发挥个案辐射效应,规范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规范新三板市场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达到“以点带面”的打击效果。

证监会于年4月底启动“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提升稽查执法针对性。年7月份以来,针对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凸显的主要矛盾,分别针对场外配资领域违法违规、操纵市场行为,部署3批共计60起案件。特别是“证监法网”第7批案件,证监会针对当时市场条件下表现出来的操纵市场嫌疑,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筛选出几十起操纵市场案件线索,涵盖了连续交易操纵、滥用ETF交易操纵、滥用程序化交易操纵以及虚假申报、对倒、对敲等多种操纵类型和手法,案件针对性强,时效性高,及时回应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6]

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2月17日起施行。

全面实行注册制是涉及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改革。专家表示,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融资体系的完善和服务实体经济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投资者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板块定位。其中,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取消了现行主板发行条件中关于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比限制等方面的要求。规定申请首发上市应当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三年。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三是发行人股权清晰,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四是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相关主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记录。

证监会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立法说明中指出,注册制不是随意发行、随意上市,而是要求公司必须符合最基本的股票发行上市条件,满足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此外,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

改革后,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

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同时,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立法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面负责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中国证监会加快职能转型,加强对审核注册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统一审核理念和标准,强化对交易所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各种风险,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也强化了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6]注册制

注册制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不作出价值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主管机关若无异议,申请即自动生效。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还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

由此可以看出,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而实质审查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另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在界定股票发行中的核准制时,一般取实质审查的第二种含义,即判断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与风险。

注册制改革将对企业发行上市的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作出相应调整,改变如今的核准制,企业上市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

在审核制下,人们往往认为,企业走到上市这一步,已历经监管层的层层审核把关,上市的企业就是好企业。但是,在注册之下,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自主判断并承担风险,监管部门重点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进行监督。这意味着,投资者需要自己睁大眼睛辨别企业的投资价值。只要企业没有违法违规,投资者投资失利也不能怪监管层把关不严了。

注册制改革将大幅降低企业上市融资的成本。同时,改革还将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上市公司资格不再像现在这样稀缺,“壳资源”也将会失去现在的高价。

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不断,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惩罚力度不够。注册制下,监管层的监管重点将从前端的审批后移至事中事后环节,更多监管力量将放在稽查执法上,违法违规者将付出更高代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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